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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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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潜山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QSZBCG2019-254

2、项目名称:潜山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潜山市

4、项目概况:潜山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

5、项目单位: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资金来源:财政

7、项目预算:50万元

8、最高限价:50万元

9、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方法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核查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

3)供应商未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核查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若供应商的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有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作为否决条件,但是将会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予以考量[以投标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日。如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有一条经营异常名录的,扣0.1分;如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有一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扣0.2分;本项最高扣2],具体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分公司或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等)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核查网址:http://www.ccgp.gov.cn/)。

4、供应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网上登记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89720340556-8972038,联系人:徐欣、丁理。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可于2019126日至2019121218:0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0 /套,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1225900

2、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市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新建路306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9556820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中合产业园八一大道088

联系人:张飞、汪中谱

电话:0556-5725288 0556-5716808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4、本次采购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投标文件中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41389040

十、特别提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附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26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潜山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服务项目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1项目概述

1.1建设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员的流动也不断加大,房屋出租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住房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均对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建立房屋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提供租赁房源信息、租赁需求信息发布服务;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公布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信息。”为此,有必要建设设计先进、服务融合、资源共享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

存量房交易是一项涉及资金量大,交易过程长的特殊商品交易。其交易过程难以实现普通商品一样钱货两清的同步进行,整个交易并非以支付房款来交付房屋而结束,而必须是还要经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过程,才能得以完成。而在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买卖双方均存在潜在的资金风险。有可能因单方的失信而造成整个交易的失败,甚至给对方带来一定资金的损失。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避存量房交易资金风险,2006年底建设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交易资金的管理。同时,各地也上马存量房资金监管项目,明确房地产交易中心及买卖方客户必须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购房款必须通过“专用账户”管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1.2建设目标

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加大管理力度,服务行业为指导方向,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全区域的集公众服务与市场管理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实现住房租赁市场的业务流程标准化、管理模式网络化、市场数据透明化,提高住房租赁市场治理能力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对内业务资源整合与共享,对外向社会公众提供全面、丰富、权威的市场信息,为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具体而言,房屋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实施,要求实现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目标:

1)、以当前先进可靠的信息技术为依托实现房地产管理部门高效率、高质量的业务管理与服务职能。

2)、以真实的住房租赁房源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发布服务,通过透明的市场信息,真正给社会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3)、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实施租赁监管控制,规范经纪行为。推动住房租赁网上备案,落实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制度。

4)、租赁数据实时统计汇总,并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分析,形成准确的租赁市场多维度数据的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手段。

1.3建设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

2)、《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15-2007)。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

7)、建房[2017]8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8)、建房[2017]1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9)、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项目建设内容及需求

2.1房屋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

整个房屋租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面向出租人、承租人、经纪机构与经纪人、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局)等多类用户,要求实现包含以下业务功能:

2.1.1房屋租赁监管平台

2.1.1.1从业主体管理

1、租赁企业及人员管理

租赁企业及人员管理主要是管理成立租赁公司拿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资质材料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相关资质材料的备案信息管理。主要功能包括:企业及资质备案申请、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申请、变更、注销;企业从业人员信息备案申请、信息变更、离职等。

2、租赁项目经纪机构及人员管理

租赁项目经纪机构及人员管理主要是管理成立租赁项目开发的经纪公司拿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资质材料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相关资质材料的备案信息管理。主要功能包括:企业及资质备案申请、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申请、变更、注销;企业从业人员信息备案申请、信息变更、离职等。

2.1.1.2信用管理

1、从业主体基础信息管理

从业主体基础信息管理主要继承从业主体中采集的从业主体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分支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在从业主体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建立机构以及人员统一认证的服务标识工牌,建立从业企业及人员的信用记录档案。

从业机构及人员统一认证工牌管理,主要是负责对参与租赁过程的从业主体及人员,进行统一的认证并发放识别工牌,供行政监管、公众评价提供唯一标识记录,来规范从业机构及人员的行为规范。主要功能包括:从业企业的工牌制作、变更、注销;从业人员工牌的发放、变更、注销等。

从业机构及人员档案管理主要是查询和记录从业机构以及人员从事租赁相关的所有的行政监管、公众评价、年度评价等信用的综合的档案。

2、信用行政监管

行业投诉管理:对于房屋租赁、使用过程中,买卖双方任意方对于机构及人员提供的服务产生矛盾或问题,向管理部门投诉通过该投诉记载功能进行管理。

系统集成投诉管理功能,租赁用户可直接透过外网对机构及从业人员发起服务投诉申请;房管机构核实项目投诉情况后,责令机构改正。确认存在违法违规的,将投诉项目转入违法违规管理模块,自动转至信用档案记载。

行业奖励管理:对于整体服务比较优秀,或者在省市行业评比中取得优秀表彰的机构及人员,系统提供行业奖励管理功能,可由外网申请对机构或组织提请奖励加分。奖励申请通过后,直接归档相应组织或机构的诚信档案。

违法违规监管:该模块实现对机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情况建档管理,并实现奖惩措施管理。

行业监管公示 :该模块实现对已经处理的机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对外公示,加强诚信督导建设。

3、信用服务评价管理

Ø 企业交易评价

承租人通过租赁企业或者中介完成租赁,并进行了租赁合同备案,可以对租赁企业或者中介机构进行网上评价。

Ø 人员交易评价

承租人通过租赁企业或者中介完成租赁,通过企业的从业人员的服务完成租赁,并进行了租赁合同备案,可以对租赁企业从业人员或者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网上评价。

Ø 服务评价展示

该模块是从业机构及个人服务评价情况的统计分析展示窗口,可对外发布作为社会公众聘用经纪机构或个人的参考,实现“优胜劣汰”净化市场的功能。

4、信用综合评定

Ø 信用等级设定

该模块提供机构的星级等级及分数设定功能,相应的星级等级与评定分数挂靠。

Ø 星级评价设定

该模块设立星级等级与信用评分的参照关系,提供信息等级评定功能。

Ø 信用得分评价

该模块提供经纪机构及个人的信用得分评定关系设定功能,按照前面的基础信息(资质、服务年限等)、行政监管(行业奖励、惩罚等)、行业组织(行业检查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等)、服务评价(用户评价、管理评价等)四个业务系统维度进行综合评定。

Ø 星级公示查询

该模块提供整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评定结果查询功能,实现按企业名称或注册编码、经纪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从业编码的综合查询功能。

Ø 红黑名单管理

该模块集成数据资源,采集并展示从业机构及人员的红黑名单管理。

Ø 信用评级

建立企业信用考评评分管理体系,对企业信用信息(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进行管理和评分,并能按考评年度汇总评分、归档、备查。

对企业良好信用,分综合加分指标、项目加分指标,并细分考评项,由开发企业进行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加分。

对企业不良信用,分开发主体、开发建设环节、开发经营行为、开发售后行为、其它,并细分考评项,核实后进行减分。

2.1.1.3租赁项目及房源管理

1、租赁房源唯一标识

为了规范租赁房屋市场,形成统一的房租平台,为所有的租赁房源进行唯一的标识势在必行。租赁房源唯一标识就像房屋的“身份证”,有了“房屋身份证”,在房屋租赁统一平台,就可以识别房源真实性、保障租房对象的基本利益,规范租赁市场。

Ø 批量新建项目租赁房屋的唯一标识

批量新建房源,通过测绘成果备案,形成测绘成果房源数据,基于房屋地理标识唯一标识进行唯一编码,在测绘成果、房屋交易、房屋登记过程都是是基于现有房屋编码进行房屋管理以及唯一标识。

Ø 批量已建租赁房源唯一标识

对于已建项目批量供应租赁的情况,由房源提供的单位,通过采集房屋批量房源的产权信息,通过产权的信息关联测绘成果,然后基于测绘成果的地理唯一编码,进行租赁房源唯一编码标识。

Ø 个人有产权房租赁房唯一标识

个人有产权房源提供租赁的情况,可以通过产权信息认证的方法,管理测绘成果,然后基于测绘成果地理唯一编码,进行租赁房源唯一编码标识。

2、批量新建租赁项目房源管理

对于新建批量租赁项目,项目主体单位通过测绘成果备案后,可由项目主体单位在网上进行项目以及房源的备案申请,修改,撤销等操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主管部门依据测绘以及租赁相关政策和法规资料进行审核和处理。

3、个人有产权房源管理

个人有产权房源的来源:一是房东挂牌到经纪结构;二是,个人通过互联网认证挂牌到网上来获取房源。

经纪机构挂牌租赁房源,必须通过唯一认证,然后进行挂牌公示,基于唯一的认证,可以实现该房源统一的状态标识。

个人房源通过互联网挂牌的情况,也需要在线认证房源,通过产权信息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可挂牌发布到租赁发布平台。

2.1.1.4租赁合同管理

1、租赁委托合同管理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是房东与经纪机构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房屋租赁委托合同管理主要负责其合同的备案管理,主要功能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合同变更、合同撤销。

2、挂牌管理

通过办理委托房源挂牌申请,输入房屋的信息、装修的信息、出租/出售价格的信息等,待通过管理部门房屋验证和资料核对,房源信息将自动发布到租赁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3、租赁合同管理

在委托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主要负责其合同的备案管理,主要功能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合同变更、合同撤销。

2.1.2房屋租赁服务平台

2.1.2.1网上办事

网上办租赁合同签约:租赁双方可以通过网站、移动端进行线上的租赁合同签约,并打印租赁合同;

网上办租赁房源挂牌:出租人可以通过网站、移动端进行自由房源的网上挂牌公示,挂牌需要进行房源的验证;

网上办租赁备案:租赁双方可以通过网站、移动端进行租赁合同的网上备案;

网上办预约:租赁双方自行线下需要在办事点进行租赁备案,可以通过网站、移动端进行预约。

2.1.2.2网上查询

网上查租赁企业:个人或者企业需要将房源委托给机构租赁,可以通过租赁网上服务平台,查找已经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企业或者租赁中介结构的联系方式,快速找到企业进行租赁的委托行为;

网上查信用: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移动App或微信查询到租赁企业及人员、经纪机构及人员的行政监管事项、以及红黑名单,出租人不良行为记录、承租人不良行为记录;

网上查房源: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移动App或微信查询可以租赁的房屋,房源的状态真实有效,不用担心虚假信息。

2.1.2.3网上评价

网上评价服务:承租人通过租赁企业或者经纪机构提供服务完成的租赁交易,并且进行了租赁备案,可以通过网站、移动App或微信对本次服务主体以及服务进行评价;

网上投诉:公众对租赁企业及人员、租赁经纪及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存在违法、违规、不守信用、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可以通过网站、移动App或微信上对违法、违规、不守信用、服务不到位的行为进行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及时处理并回复;

网上表样:公众对租赁企业及人员、租赁经纪及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服务良好、行为具有示范作用等情况,可以通过网站、移动App或微信上述行为进行表扬,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及时处理。

2.1.3租赁监测与分析平台

2.1.3.1租赁市场供给监测分析

■出租房源统计分析

根据房源所处区域、面积、租金价位、用途、户型、出租人户籍地、发布人等分类统计,也可进行交叉分组统计。

统计结果的展示,支持表格、饼图、直方图、趋势图等多种展现方式。

关于数据权限:租赁管理机构可对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业企业只可统计对本企业的房源进行统计,统计分类只包括房源所处区域、面积、租金价位、用途、户型。

■市场出租房屋存量分析

根据房源信息数据,建立房屋租赁市场房屋交易存量库,并对数据进行多维度(如区域、时间等)的统计分析。统计分析结果能以多种形式(柱状图、饼状图、折现图等)展示。

系统定期(半月、月、季度)统计上一阶段的出租房屋存量情况,并根据本期(半月、月、季度)已成交房源统计存量的比例;对于某片区出租房屋去存量率长期偏低的房源,系统设置提醒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租赁机构日均挂牌数量预警

根据系统的统计数据,各已有租赁机构均有日挂牌的正常数量值(新增机构除外),针对日挂牌数量出现异常,系统会按照一定的阀值进行异常情况预警,以保证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源关注度分析

对发布的真实房源的社会公众点击阅览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房源所处区域、面积、租金价位、用途、户型等分类的关注度分析报告,便于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政策,也便于房地产中介及租赁经营服务机构的制定相应的市场投资策略。

2.1.3.2租赁市场监测分析

■市场活跃度分析

根据房源所处区域、面积、租金价位、用途、户型统计市场成交情况及租金涨跌情况,分析房屋租赁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及发展趋势,便于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的稳定,抑制租金的过快增长。

■成交情况统计分析

根据房源所处区域、面积、租金价位、用途、户型、承租人户籍地、发布人等分类统计,也可进行交叉分组统计。

统计结果的展示,支持表格、饼图、直方图、趋势图等多种展现方式。

关于数据权限:业务主管部门可对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业企业只可统计对本企业的成交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分类只包括房源所处区域、面积、租金价位、用途、户型。

■市场周期性、季节性分析

根据房屋挂牌量和租赁成交量进行综合统计,从统计数据分析房屋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在交易频繁的周期或季节内,租赁管理机构加强房屋巡查力度,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有序。

■租赁市场容量分析

根据租赁成交情况分楼盘和地段进行综合统计,重点统计某一区域租赁成交量的同比和环比情况,统计某楼盘租赁成交量同比或环比情况,根据统计情况分析市场是疲软还是强劲。

根据租赁市场容量的统计分析情况,结合当下国民经济的走势及其他影响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因素,进一步分析市场容量变化的原因。

2.1.3.3租赁价格监测分析

■房屋租赁价格趋势预测

在租金动态监测数据的基础上,根据统计分析或采样数据统计结果,系统展示一段时间内租金的价格信息。系统能分区域展示租金的动态变化趋势。为房屋租赁价格趋势做数据指导依据。

■投资价值趋势分析

根据房源所处区域、面积、租金价位、用途、户型统计市场成交情况及租金涨跌情况,分析房屋租赁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及发展趋势,为房地产中介及租赁经营服务机构提供投资决策支持。

2.1.3.4租赁人员监测分析

■承租群体分析

根据承租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户籍统计,估算外地来的人口,并按照人口流动比例对承租人口来源地排名;根据承租人登记的身份证变动信息进行统计,估算该片区流动人员数量、流动人员年龄结构及流动人员户籍分布情况。为养老、教育、就业、计生、婚姻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租赁成交信息中的年龄信息展示租赁用户年龄层分布情况,为规范租赁市场行为提供辅助依据(如未成年人租房等)。

■承租人轨迹分析

根据承租人身份证信息结合租赁放盘的位置信息分析承租人居住轨迹,据此分析出人员整体生活动向以及生活水平的变化趋势。

■承租人户籍分布分析与预警

根据房源所处区域、出租人户籍地、承租人户籍地等分类统计,也可进行交叉分组统计。本统计只供业务主管部门使用。

统计结果的展示,支持表格、饼图、直方图、地图等多种展现方式。

通过户籍人口的分布情况,根据区域或街道设定人员数量预警阀值,如某户籍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系统会输出预警警报。

通过户籍人口的分布区域,以区域为边界设定人员数量预警阀值,如某户籍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系统会输出预警警报。

2.1.3.5租赁信用监测分析

从业主体信用分析

按月度汇总从业主体(租赁企业、租赁经纪机构等)信用汇总情况(行政监管记录、投诉评价记录)。

按照月度汇总从业主体公众评价数量、好评率、差评率。

按年度进行从业主体信用综合评级,进行从业主体信用的排名。

从业人员信用分析

按月度汇总从业主体人员信用汇总情况(行政监管记录、投诉评价记录)。

按照月度汇总从业主体人员公众评价数量、好评率、差评率。

按年度进行从业主体人员信用综合评级,进行从业主体信用的排名。

出租人、承租人信用分析

汇总记录所有出租人、承租人的信用情况(新增监管记录、投诉评价记录、红黑名单)。

3项目建设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完成需求调研、概要设计、详细设计与开发、系统测试工作及实施部署工作。

4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从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在系统终验后,必须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期,在维护期内,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维护期外,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单价不高于维护期内维护服务的合同单价。

二、验收

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依据项目内容和进度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