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本项目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必须是投标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将不被接受。且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公示结果自动转为成交结果。 招标人:潜山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人:韩可俊 电 话:138 6609 0089 电 话:13696626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