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就业训练中心实训基地定点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潜山县就业训练中心实训基地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投资[2017]5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业主单位为潜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根据《潜山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交易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定点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编号: 皖H4-2018-DD-141(HH) 2.2 项目名称: 潜山县就业训练中心实训基地 2.3 建设地点: 潜山县劳动训练中心内 2.4 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投资规模约46.9万 2.5 项目概算: 约46.9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6 交易范围: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2.8 交易类别:建筑装修装饰 -施工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与定点交易的企业须是潜山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内建筑装修装饰类施工企业,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其他要求:参与交易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交易时间与活动安排 4.1 交易时间:2018年 6 月 12 日 15 时00分; 4.2 交易地点: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0098号(八一路与潜阳路交叉口,县政务中心附楼三楼) 4.3 交易活动的组织: (1)本次交易活动由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 (2)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是参加交易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参与人员应在现场出示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成交企业的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业主单位保存到工程完工退还]; c、定点入库履约保证金交款凭据及“入库通知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d、该项目的《交易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确认书》。 e、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函。 4.4 参与交易的企业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同未参加开标会议,将自动放弃本次定点交易(抽签)资格。 4.5成交单位的确定: (1)每个参与的交易的企业代表现场先抽取一个序号,再由业主代表在企业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所有参与本次定点抽签的企业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序号,该序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2)成交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诚信库备案人员。成交单位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须能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http://www.ahgcjs.com.cn)公开查询。 (3)参与交易的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现场登录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核查网址:http://www.ahgcjs.com.cn)、安徽省水利建设信用信息平台(http://xy.ahsl.gov.cn/)、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核查网址:http://aqzbcg.org/Front_qs/)核实参与交易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有无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将取消其本次定点交易(抽签)资格,再由业主单位从符合本次定点交易资格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产生中标人。 (4)当响应的企业为两家及以上的,由业主单位根据以上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当响应本项目的定点单位仅为一家时,业主单位可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单位;当所有定点单位都不响应本次定点交易活动时,由业主单位另行组织交易,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单位参加。 4.6 成交单位确定后,业主单位将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4.7成交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缴纳相关费用并与业主单位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施工合同,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属于合同组成部分,合同签订后报县公管局备案,业主单位同时向县交易中心提交整套招投标资料存档。 5、合同价的确定 5.1 本项目交易控制价:468765.61元(人民币),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含进项税):22000元;本项目优惠费率为 15 %。 5.2 本项目合同价: 401750.77元人民币[控制价-暂列金额(含进项税)]×(1-优惠费率)+暂列金额(含进项税),即本项目合同价为(468765.61元-22000元)×(1-15%)+ 22000元= 401750.77 元。 5.3 决算价格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增减造价按控制价和合同价之间同比例下浮。 6、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工程完工验收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剩余3%部分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 7、注意事项: 7.1 请各参与交易的企业对照本公告所附图(下同)和工程量清单在抽签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抽签前书面提出。业主单位对企业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 参与交易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成交后,业主单位不接受因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成交单位应当按照成交价完成抽签公告、施工图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7.2 请各参与交易的企业自行核对本项目的交易控制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抽签前书面提出,业主单位将组织复查。如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交易控制价误差超过±3%的,业主单位将进行修正,如误差在±3%以内的,业主单位可不予调整。 参与交易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成交后,业主单位不接受成交单位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成交单位应当按照交易价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7.3林木保护管理工作按《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中林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潜林政[2018]12号)文件执行。 7.4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业主单位提供派驻现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科学组织施工;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不得擅自变更。 7.5成交单位必须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1)提交方式:转账; (2)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4)提交时限及相应规定: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交履约担保。若成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担保的,业主单位将书面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在业主单位限定的时间内仍不能提交担保的,业主单位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根据《潜山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交易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7.6本项目交易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上述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7.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潜山新闻网、潜山政府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城 地 址:潜山县中合产业园八一大道088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人: 韩可俊 华文琦 电 话:18056912067 电 话:13696626788
招标人:潜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8年 6 月 8 日
附件:1、交易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确认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函 5、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附件1 交易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确认书(格式)
致:(招标人) 鉴于我司 工程施工项目定点招标的投标,根据《项目定点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对该工程交易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确认如下: 本投标人已认真对交易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计价规范涵盖的全部内容、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等)熟读和研究,现对此予以确认,并无任何异议。一旦中标,招标人不接受因我司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 (委托的投标项目经理姓名,其他人视为无效投标)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定点项目抽签活动、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供本格式。
附件4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函
我公司郑重承诺:拟委派 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 同志至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确保内容真实,且承担一切责任。如出现与承诺内容相违背的情况时,我公司自愿接受招标人和本工程招标监督单位的任何处罚。
投标项目名称: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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